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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土地所有权 很难真正推动改革

来源:凤凰网 作者:langkeyu 时间:2012-12-21 11:12:13

   1从历史看,都是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先,之后才有民主、宪政、法治初步发展
  •  2我们的市场经济与发达的市场经济相比,仍然有一个最基本的区别:就是所有制
  •  3不承认土地私有产权,造成巨大的市场经济里的问题、社会上的问题、政治上的问题
  •  4只有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推动,才有可能前进,不能寄希望于一两个英明的领导人
  • 《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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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成钢在凤凰网2012财经峰会上发言。

    许成钢:不承认土地私有权 很难真正推动改革

    2012年12月16日,由凤凰网与凤凰卫视联合主办的“改革新动力--凤凰财经峰会”在京落幕。著名经济学家、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许成钢在闭门午宴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许成钢认为不承认土地私有权,是造成今天中国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的制度根源之一。他指出改革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不可能寄希望于一两个英明的领导就能解决,而所有人的努力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推动土地制度的改革,使每一个公民有拥有土地的权利。

    编辑:陈芳 周东旭

    许成钢:市场经济对政治改革的作用非常重要,放眼全世界所有民主、宪政、法治的国家,他们的经济经济制度是什么?100%的民主宪政法治国家,无一例外都起源于市场经济的国家。虽然民主宪政与市场发展谁是因谁是果是一个存在辩论的问题,从历史上看,很清楚,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先,之后才有民主、宪政、法治的初步发展。同时,没有法治、宪政、民主的制度,所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走不远。所有这些一切的发展,基础是私有制为主的市场经济。

    我们过去30年,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至今我们的市场经济与刚才讲的发达的市场经济相比,与世界上所有民主宪政法制的国家比,仍然有一个最基本的区别:就是所有制。

    我们2004年的宪法修正是具有程碑意义的,承认了私有产权,这非常重要。但这次宪法修正有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土地的产权没有碰。我们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1954年的宪法是承认农民土地私有产权的,什么时候变了呢?1975年文化革命高峰时间,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了经过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革命形成的制度变化,就是中国不存在任何私人有土地的产权。

    在这个重大基本问题上,1982年宪法只在枝节上有所调整,基本原则与1975年宪法,即文革宪法,没有改变。2004年宪法虽然承认私有产权,但是不承认土地的私有产权,这造成了中国今天巨大的市场经济里的问题、社会上的问题、政治上的问题。

    当我们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影响全局的不可饶过的因素。这个问题不去触动,很难推动真的改革。刚才大家提到很多,比如村级选举,从村级选举向上推动,最后变成地方选举,以至于变成全国选举等,所有这些都是基本重要的,但这里有一个基本关键点,推动改革的力量从哪来?是大家祈求来一个好领导,这个好领导有自我牺牲精神,将体制里的既得利益牺牲掉,能得到的吗?这是一个好的愿望,但看看世界历史,没有任何一个民主宪政国家、发达的市场经济,是这样发展来的。所有的宪政改革,都是社会力量与好的领导相接合,历经艰苦努力实现的。而世界历史上所有领导宪政改革成功的政治家,都是主要依赖社会力量。

    有些人以为蒋经国是例外,是仅仅依赖执政党及政府自身,靠其个人的勇气和决断就完成了政治改革的成就。其实这是重大的误解。第一,台湾的私有土地产权不但从来就在宪法中明确承认(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而且从40年代末就一直执行;第二,台湾直至县市级的地方选举早在解除党禁报禁之前就已普及,成为基本制度;第三,蒋经国最后解除党禁报禁的政治改革的决心,至少部分是被迫的。

    当时台湾和韩国政治经济都紧密相关。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即韩国的流血事件。1987年,韩国民众要求民主,上街示威,工人罢工,引起光州事件,一百多人被枪杀,导致了韩国大的变化,在这个巨大的外部压力下,在内部公民要求民主宪政的压力下,蒋经国临终前作出了政治改革的重大决定。其中有他个人的因素。但一定不能否定当时内部外部压力的因素。

    我想强调的是,体制改革遇到的阻力极其巨大。只有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推动,才有可能前进。不能寄希望于一两个英明的领导人。广大公民的努力中核心的问题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是任何改革的目的所在。而关大公民自身最重要的利益之一是他们拥有土地的权利。现在所有人拿的都是租约,都没有土地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强制拆迁的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因为宪法保护地方政府强制拆迁。

    因此,推动土地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包括的重点。而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最终要像2004年宪法承认私有产权一样,最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拥有土地的权利,农民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土地,市民买房子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土地。

    【首席律师】

    郞克宇律师 【基本信息】 郎克宇律师,中共党员,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具有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经验。 郎克宇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在长期的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将协商谈判与法院诉讼有机结合,将法律实战技巧与各方当事人心理洞察相穿插,在弱势的被拆迁户与强大的开发商的这场历史性较量进程中,多次引领拆迁户、失地农民取得“以少胜多,以弱御强...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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