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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补偿标准或将大幅度提高

来源: 作者:langkeyu 时间:2017-11-15 15:58:35

2017《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让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广大农民拥有了更多的土地权益,其中涉及的农地征地补偿方面的规定,是目前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很多农民可能会问到新法到底能不能让我们获得更多补偿,补偿的标准有什么变化等。
本次修正案有关征收补偿的修改内容如下:
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新增第四十九条:“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
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补偿事项单独作为一项条款,释放的信号是什么?
本次土地法修改,很明显的一点是将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征地补偿单例出来,反映了国家对农民权益的高度重视。修改案之前,一般是按照农村宅基地附近的耕地标准确定宅基地补偿价,这就降低了房屋实际经济价值,造成的结果是征收补偿款的成倍降低,这也是农民为什么比较抵触拆迁的原因之一。
本此修正草案从市场规律和房屋的实际经济属性两个角度出发,明确了以后宅基地及房屋的征收拆迁将单独定价、分开补偿,严格按照市场价进行。相比以前,征地补偿价格可能会成倍增长。现阶段,征收农村的土地一般是按照最低标准确定补偿价,远低于市场价格,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利益会受到损害。
新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了先补偿后拆迁原则
草案规定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一律采用先通知公告,将土地情况、征收范围、目的以及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公开告示给被征收人,然后由村集体整体进行监督,征求并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与建议,最后再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与安置,随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征地工作。简单讲就是农民先拿到补偿款然后再搬迁,这样保障了农民的补偿利益,防止相关部门后续补偿不作为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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郞克宇律师 【基本信息】 郎克宇律师,中共党员,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具有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经验。 郎克宇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在长期的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将协商谈判与法院诉讼有机结合,将法律实战技巧与各方当事人心理洞察相穿插,在弱势的被拆迁户与强大的开发商的这场历史性较量进程中,多次引领拆迁户、失地农民取得“以少胜多,以弱御强...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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