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站通
欢迎光临北京郎克宇律师拆迁维权网!

北京郎克宇律师拆迁维权网!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拆迁律师网 >经典案例 > 正文

诉讼策略要周全,双管齐下巧维权

来源: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作者:langkeyu 时间:2018-08-10 11:07:19

  【编前】

  当迟迟不能与被拆迁人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有些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程,会剑走偏锋,先以行政处罚决定等方式,将被拆迁人的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如此一来,一些胆小的被拆迁人就会马上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再不签的,即使被强制拆除,也能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为自己的违法强拆冠以合法的理由。

  但是,也有一些理智的被拆迁人,坚持自己的合法主张并求助于专业律师,积极维权,从而得到了较为理想的补偿。

  本所的郎克宇律师就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例。

  【案情简述】

  无锡市崇安区的周某有一处住宅,因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无法与拆迁人达成协议,无锡市建设局作出《裁决书》,对周某进行了补偿安置,后经建设局申请崇安区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同意崇安区政府强制拆除。

  崇安区政府的行为看似是执行法院的裁决,合法且不具有可诉性,但经验丰富的郎律师一下就看出其中的问题。

  无锡市建设局作出的《裁决书》中,对周某住宅中19.6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补偿安置,崇安区法院《行政裁定书》中同意执行的也仅指该19.6平方米的房屋。而崇安区政府在拆除周某房屋时,一并拆除了19.6平方米房屋之外的房屋,超出法院准予执行拆除的范围。

  更值得揣摩的是,2014年7月24日周某房屋被强制拆除,而就在前一天7月23日,崇安区城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周某房屋中超过19.6平方米房屋之外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要求三日内拆除。

  郎律师知道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简单,它适时的出现就是在为之后的强拆做铺垫。

  【诉讼策略】

  郎克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在起诉崇安区政府拆除违法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同时,也对崇安区城管局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另行提起诉讼。

  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法院最终采信了郎克宇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撤销崇安区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判决也更好的推进和支撑了确认崇安区政府拆除违法拆除违法和行政赔偿的诉讼,最终周某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律师说法】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拆迁推进过程中,有些拆迁人会采取一系列的手段给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尤其是由于历史原因被拆迁人的房屋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时候,更容易被拆迁人抓住把柄,这种时候,虽然被拆迁人明知自己有理,但是其中各种法律关系复杂,作为非专业人员来说,往往有理讲不出,无处诉。这时就需要专业律师帮助您理顺法律关系,指导您通过全面的诉讼策略来进行维权。

【首席律师】

郞克宇律师 【基本信息】 郎克宇律师,中共党员,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具有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经验。 郎克宇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在长期的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将协商谈判与法院诉讼有机结合,将法律实战技巧与各方当事人心理洞察相穿插,在弱势的被拆迁户与强大的开发商的这场历史性较量进程中,多次引领拆迁户、失地农民取得“以少胜多,以弱御强... [更多介绍]

【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主持人康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您已经很熟悉了。但是今天我们要提到一部大家不那么熟悉的法律,它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虽然我们平时生活中似乎无法直接使用它,但它却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天的特别节目《关注全国两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带您了解立法法。为您邀请到的嘉宾是来自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的郎克宇律师。郎律师,您好... [更多介绍]

【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郎克宇律师:15810759215  

QQ:577603837     

邮箱:lawyerlang200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2016、2017室

邮编:100029